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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96号――关于修订并公布《人民币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


  六、产品质量检验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6.1

检验管理

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

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 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1.检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有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2. 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是否完整、准确。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6.2

过程检验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1.是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3.是否作检验记录。

4.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识。

(重点检查关键零件、关键工序的检验活动)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6.3*

出厂检验

企业应按本实施细则5.3的规定,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2.出厂检验和试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o 符合

o 不符合

 

6.4

型式

检验

应依据GB 16999-2010《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进行型式检验。

是否按GB 16999-2010《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进行型式检验。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七、安全防护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7.1

安全生产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3.车间、库房等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防护。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7.2

劳动防护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1.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培训。

2.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

3.员工的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7.3

行业特殊要求

1.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机构(应设有专业维修服务人员、建立服务维修网点)。

1.是否建立售后服务机构。

2.是否设有专业维修服务人员。   

3. 是否建立维修服务网点。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企业应制定售后服务工作程序, 应有维修服务工作计划、信访或走访用户的计划;产品及维修部件应有适当的保修期。

1.是否制定售后服务工作程序。

2.是否有维修服务工作计划、信访或走访用户的计划。

3.产品及维修部件是否有适当保修期。

4.是否按程序的规定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3*. 企业应及时跟踪新出现的假币,并能为已经售出的产品提供更新升级服务。

1.企业是否及时跟踪新出现的假币。

2. 对目前已知假币是否具备鉴别能力。

3.是否能为已售出的产品提供升级服务,更新升级后的产品是否覆盖目前已知假币。

o 符合

o 不符合

 

4.企业维修服务人员应做好产品质量跟踪,做好维修服务记录,认真填写产品保修单。

1.是否做好质量跟踪。

2.是否按规定填写产品保修单。

3.是否做好并保存维修服务记录。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5.企业应向用户提供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资料。

是否向用户提供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资料。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6.企业应建立处理客户反馈程序,并依据程序处理客户的反映、投诉,保存处理、分析记录。

1.是否建立处理客户反馈程序。

2.是否依据程序处理客户的反映、投诉。

3.是否保存处理、分析记录。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编:

产品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产品单元:

核查

结论

审查组根据《人民币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于        日至      __ _日对该企业进行了核查,共计核查出:

轻微缺陷项_____款、非否决项不符合项   款、否决项不符合项   款。

其他情况说明: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核查结论是:         

(注:核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审查组成员

姓名(签字)

单  位

职务(组长、组员)

核查分工(条款)

审查员证书编号

 

 

 

 

 

 

 

 

 

 

 

 

 

 

 

 

 

 

 

 


  观察员(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组织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填写的内容为: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不能体现在实地核查记录中的情况,如企业存在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核查的情况等。

  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企业名称:
  产品单元:

序号

条款号

轻微缺陷事实描述

整改要求

    
    
    
    
    
    
    
    

审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审查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整改时限:

请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在   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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