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


  远期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扩展覆盖面,提高通达度,延伸内河水运的服务范围。

  (二)布局原则

  1、适应国家战略和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对外经贸交流。

  2、结合水资源条件,加强协调,贯彻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针,统筹兼顾水运与防洪、排涝、发电、灌溉、供水等的关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并与防洪、河道整治、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提高内河水运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水平。

  3、坚持内河水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合理和节约使用内河岸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完善综合运输体系。注重航道与港口、船舶以及干线与支线的协调发展。

  5、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妥善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四、布局方案

  (一)层次划分

  全国内河航道划分为两个层次:包括高等级航道和其它等级航道。高等级航道是全国内河航道的核心和骨干,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条件的还可与其他交通方式共同组成发展为综合运输大通道,主要指现有的和规划建设为可通航千吨级船舶的三级及以上航道,个别地区的航道受条件限制为可通航500吨级船舶的四级航道。

  全国内河港口划分为三个层次:包括主要港口、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内河主要港口是指地理位置重要、吞吐量较大、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广的港口。

  本次规划的重点是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内河其它等级航道以及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河水运规划中明确。

  (二)布局方案

  在水资源较为丰富的长江水系、珠江水系、京杭运河与淮河水系、黑龙江和松辽水系及其他水系,形成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18条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简称2-1-2-18)和28个主要港口布局。

  规划内河高等级航道约1.9万公里(约占全国内河航道里程的15%),其中三级及以上航道14300公里,四级航道4800公里,分别占75%和25%。

  规划内河主要港口包括泸州港、重庆港、宜昌港、荆州港、武汉港、黄石港、长沙港、岳阳港、南昌港、九江港、芜湖港、安庆港、马鞍山港、合肥港、湖州港、嘉兴内河港、济宁港、徐州港、无锡港、杭州港、蚌埠港、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肇庆港、佛山港、哈尔滨港、佳木斯港。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