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黑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黑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338号)


黑龙江省文化厅:
  你厅黑文发〔2011〕14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黑龙江省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新加坡籍歌手孙燕姿,于2011年8月14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