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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实施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实施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情况的通报
(卫办医管函〔2011〕8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卫生局,厦门市医改办:

  改革运行管理,提高绩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医疗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公立医院公益性的重要体现。上海作为医疗中心城市之一,具有优质医疗资源密集、医疗服务需求旺盛和诊疗服务量大的突出特点,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控制难度相对较大。2010年,上海将控制医疗费用作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强化管理,持续数年的医保费用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现将该市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多管齐下,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控费工作。

  1.大力推进医保总额预付,加大医保费用监控力度。2010年,市医保办加快推进实施医保总额预付制,从原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医保总额预付,扩展到全市的二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预付,同时三级医院也扩大试点范围。根据年终清算情况,结余部分由医疗机构留存使用,超支部分加大费用分担力度,医院分担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为减少药品费用浪费,医保部门建立总费用、药品费用复合总控制度,药品费用年增速控制在7%左右。同时,制定《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各项医保管理措施,强化定点医疗契约化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服务的监督评价体系。

  2.严格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一是加强规划准入。2010年,市卫生局以制定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契机,严控公立医院规模,尤其是中心城区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不再增加。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准入,严格实施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心脏介入、关节置换等高风险、高费用技术的准入管理。二是加强评价考核。在2010年启动的新一轮上海市医院等级评审中,将公立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各项控费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必备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将医保预付总额完成率、医保药品增长率2项指标纳入对24家市级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附加分指标,有效强化了医院的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作用。三是加强执业监管。市卫生局、市医保办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协同加强对医疗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两部门借助信息系统,先锁定一些重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然后从下属的卫生监督所和医保监督所抽调人员整合成一支执法队伍、按照一个工作方案同时进驻一家医院,分资质类、凭证管理类、医疗文书类、临床医疗服务行为类、医疗项目收费类等五类内容开展联合检查,对于违规行为相互借力予以查处。四是加强收费管理。制定了《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口腔修复材料品种价格表》、《手术特殊仪器设备使用价格表》,凡是未列入目录或表内的耗材、设备医院一律不得另行收费,改变了原来各类耗材收费项目的开放式管理。同时,各类耗材收费价格由市物价局统一公布最高零售价,各医疗机构收费价格不得高于物价局公布价格,改变了原来医院按采购价格顺加5%收费的规定。五是加强过程监控。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积极拓展本市市级医院医联信息系统应用功能,2010年在24家市级医院启用了近期同类诊疗信息提醒系统和治疗安全警示系统,对29个常用检验项目、大型影像学检查项目和抗生素等药物的近期使用情况进行提醒,对医生的用药处方安全性进行核查,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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