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邵阳“9·9”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9月9日下午15时10分,一艘船号为“湘邵县客0018”的客船(核载14人、实载48人,另有船员2人),从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塘田市镇芙荑河花园桥码头驶往清水村途中侧翻下沉,造成船上50人全部落水,其中38人获救、12人死亡。
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事故客船行驶过程中被滞留在河里的挖沙船锚固钢丝绳绊住,造成客船侧翻。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二是水上交通安全执法监督力
度不够,客船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突出;三是砂石船非法无序采砂、运砂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整治。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严肃事故查处,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这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区要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要求,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要针对“十一”假期、学生度假客流集中和汛期、雨季等特殊时段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系统、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加强客渡船、客滚船安全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严把船员、运输船舶、运输企业关,对违法营运船舶及其从业人员、所在公司实行告诫制和“黑名单”制;要加强对渡口码头以及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危险化学品船的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其制定整改计划,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要重点加强对营运船舶救生设备配备以及货物装卸、巡舱检查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严禁船舶超载和冒险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