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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

  学校在新建、改建、扩建厕所时应考虑到残疾学生的如厕需要,提供无障碍设计。
  厕所贮粪池出口应高于地坪0.10米,出粪口应密闭加盖。
  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雨水收集设施,用收集的雨水冲洗厕所。
  (二)其他设施
  厕所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设施,厕所通风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
  通往厕所的道路两侧和厕内均应设置人工照明设施,道路和厕内的平均照度应≥60lx。
  厕所的前室或厕内应设置供学生使用的洗手设施。
  水冲式厕所的给、排水设施必须齐全。非连续性供水的厕所内应备有贮水设施。同时应配有纸篓和清洁工具,能够维护厕内卫生。
  厕所应安装防鼠和防蚊蝇设施,防止蚊蝇在厕内的孳生。
  (三)卫生管理
  厕所应有环境保护措施和保洁制度,有专人维护、管理,保证厕内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无蝇蛆,便器内无粪迹、尿垢、杂物等。
  厕所后贮粪池的粪便应及时清除,前贮粪池(三格化粪池的一、二池)应定期清掏,粪皮和粪渣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水冲式厕所污水应排入当地城镇规划的公共市政排水下水道管网,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具备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学校应建三格化粪池或净化沼气池,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非卫生厕所,学校应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维护和管理,妥善处理粪便粪水,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并有计划地进行卫生厕所的改造。
  六、垃圾和污水
  (一)垃圾收集(存放)设施
  1.设置
  学校应设置使用方便的垃圾箱(桶、篓)等垃圾收集设施。
  每个教室内应安放1-2个废纸(物)篓;每个宿舍应安放1-2个废纸(物)篓。
  校园内道路两侧和操场周边等室外环境中应每隔300米设置1个垃圾箱(桶);
  垃圾箱(桶)应有盖。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垃圾存放站(池)应设置在校园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距离食堂、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贮水池、教室、宿舍等的距离不低于25米;有条件的学校应使用密封式的垃圾存放设施设备。
  教学区和生活区应备有卫生清洁工具。
  2.卫生管理
  垃圾箱(桶、篓)内的垃圾每天至少清运一次,垃圾清运后应及时对垃圾箱(桶、篓)进行清洁;垃圾存放站(池)的垃圾应每周至少清运一次,夏季每周至少清运两次,垃圾清运后应及时对垃圾存放设备用生石灰或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校园内垃圾清运车辆应密封,防止垃圾散落。
  (二)污水排放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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