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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

  浴室应设气窗,气窗面积宜为地面面积的5%左右,以保持良好通风。浴室墙面应设墙裙,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米。
  (二)浴室设施
  更衣室和浴室应有保(供)暖设备,以保证寒冷季节学生洗浴时的室内温度要求,防止出现寒冷和冻伤。
  更衣室和浴室应有换气设备,防止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更衣室和浴室应安装人工照明设备,更衣室的平均照度应≥50lx,浴室的平均照度应≥30lx。
  浴室宜使用淋浴喷头,新建、改建、扩建的浴室不得设池浴。淋浴喷头的设置数量可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及浴室开放时间等情况确定,应满足学生洗浴高峰时的需要;相邻淋浴喷头的间距不小于0.9米。
  (三)卫生管理
  学校的公共浴室应有专人管理,浴室内及其厕所应及时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浴室的热水应达到人体感觉适宜的温度。
  淋浴间的热水量应满足学生洗浴的需要,以每人次40升为宜。定时开放的淋浴间应保证住宿学生至少每周一次淋浴。
  浴室内不设公用洗浴毛巾。
  浴室在开放后的当晚要彻底清洗,经过消毒后再行换水(消毒方法见附件)。
  五、厕所
  (一)建筑与布局
  厕所建设应布局合理、适用、卫生、安全,防止污染水源、校园及周围环境。
  独立式厕所的位置应选择在校园内,地势较高,地基排水通畅,不易被雨水淹没,学生容易到达之处,尽可能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应距离自备水源、食堂25米以上,贮粪池要远离供水系统,避开教室和活动场所。
  独立式厕所距离学生宿舍和教室的距离宜在200米以内,以保证学生如厕安全和方便。
  教师厕所和学生厕所应分开设置。
  在寒冷地区应采取保温御寒措施,贮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建在冰冻线以下。
  厕所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0.15米以上。
  新建、改建、扩建的厕所应符合表1中的建筑要求:

  表1 学校厕所建筑卫生要求

序号

项目

标准

备注

1.    

厕屋内净高

独立式厕所 ≥3.0米

附建式厕所可按建筑物室内净高设置

2.    

蹲位数量

女生每13人设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20人设一个小便器或0.6米小便槽。

 

3.    

厕窗

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10

窗台距地坪最小高度1.7米

 

4.    

蹲位厕门

宜采用外开门,门高1.0-1.2米,下方留0.2米空隙。

 

5.    

墙裙处理

釉面瓷片或水泥光面

 

6.    

墙裙高度

≥1.2米

 

7.    

地面处理

水泥地面或防滑瓷砖

防渗、防滑

8.    

厕室内走道

单排蹲位不低于1.30米,双排蹲位不低于1.50米

推荐单排蹲位设计

 

9.    

厕位间面积

净尺寸应不小于0.9-1.0×1.1米

便器距后墙距离不应小于0.3米

10.  

便器

首选陶瓷便器,也可使用经检测证明安全可靠的工程塑料便盆。

小学生便器可特制:宽为0.15-0.18米。

11.  

贮粪池

密封、不渗漏、粪便处理符合无害化卫生要求

 

12.  

卫生管理间

≥1.20平方米

有专用清扫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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