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建立期货统计年度报表制度(试行)、
填报各年统计数据的通知
(1996年6月21日 证监发字〔1996〕73号)
各期货交易所:
为了加强期货市场统计工作,我会于1995年初设计了《期货统计年度报表格式》,经1996年“证券期货信息与统计工作会议”充分讨论和修改,已在5月16日举办的“证券期货统计数据处理技术培训班”上对有关指标进行了确认。为加快这项工作,现决定建立期货统计年度报表制度(试行),并将该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请各期货交易所于6月30日前将1995年及1995年以前的各年资料完整、准确地填报我会。
附件:一、期货统计年度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