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6月21日 证监发审字〔1996〕112号)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方案的申请》(南证发〔1996〕第095号)及沈阳市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报告》(沈证监发〔1996〕33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540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