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
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5月15日 证监配审字〔1996〕64号)
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发行方案复审的申请报告》(国泰证发二〔1996〕95号)及南京市证券委《关于同意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宁证字(1996)18号)文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2076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