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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的通知


  (三)会务工作委托北京市安全监管局、顺义区安全监管局具体承办。如需接站(机)和预订返程票,请提前与顺义区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文霞,010-69443437,13911413561)。

  (四)会议代表住宿费自理。

  附件:1.与会的中央企业名单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与会的中央企业名单

序号

中央企业

序号

中央企业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6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7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8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4

国家电网公司

19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20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2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7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22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8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4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10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25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11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6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2

鞍钢集团公司

27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28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14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29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15

中国铝业公司

30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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