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务工作委托北京市安全监管局、顺义区安全监管局具体承办。如需接站(机)和预订返程票,请提前与顺义区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文霞,010-69443437,13911413561)。
(四)会议代表住宿费自理。
附件:1.与会的中央企业名单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与会的中央企业名单
序号
| 中央企业
| 序号
| 中央企业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6
|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
2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17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3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18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4
| 国家电网公司
| 19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5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20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21
|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
7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22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
8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
9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24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10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 25
|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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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26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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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鞍钢集团公司
| 27
|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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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28
|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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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9
|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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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国铝业公司
| 30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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