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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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中发〔2011〕6号)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服务法治国土建设目标,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契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培育法治文化,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高扬法治国土旗帜,坚持与时俱进,为普法工作注入新的时代精神;坚持内外兼顾,对系统内干部的教育和对系统外群众的宣传并举;坚持改革创新,做到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有机结合;坚持多方联动,做到专门机构与部门协作有机结合。努力在普法思路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树立法治理念的提升;在普法理念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善于运用法律治理方式的提升;在普法重点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善于平衡公权私权之间关系的提升;在普法内容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更加注重程序教育的提升;在普法成效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尊法习惯养成的提升。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资源国情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共同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全面提高;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切实抓好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国土资源工作“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中心工作,推动破解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先行先试,改革创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试点,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切实提高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