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成立长航志愿者协会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党委,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党委: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同舟共济、扬帆奋进"的长江航运精神,充分发挥长航系统广大团员青年在推动长江航运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志愿者协会的统一部署,局决定成立志愿者协会,由局党委陈朝副书记任会长,日常工作由局团委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成立志愿者协会,组建专业的志愿服务队伍,引导长航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项目,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深化志愿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工作职责
要找准"党政所想、社会所需、单位所盼、自身所能"的结合点,从专业与行业性服务入手,围绕水上救助、安全生产、绿色环保等单位内部志愿服务和社会服务、帮困助学等社会志愿服务内容,创造出自己的工作亮点和特色品牌,开展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机制
1、健全志愿服务机构。在长航局直属各单位分别成立志愿者协会,由局属各单位共青团工作分管领导任会长,团委负责人任副会长兼秘书长,并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分队或小组,健全覆盖全体青年职工的志愿服务机构和网络。
2、建立定期活动制度。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每季度有活动安排,每年要组织1次以上规模较大的志愿服务活动。
3、建立新媒体应用制度。通过开通微博,制作网页,建立QQ群等方式,应用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和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4、建立信息上报制度。请各分会及时将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工作建议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长航志愿者协会。信息报送采用随报、季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末报送当季工作开展情况。
5、建立志愿者培训制度。坚持培训内容贴近实际的原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理念宗旨、基本职责和工作流程以及专业化志愿服务技能等,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
6、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建立以服务品牌、服务态度、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制度,对下属的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进行考核表彰。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