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特定生态功能区域保护性开发为重点的综合性工程建设。
围绕北方重要生态安全保障的定位,重点支持循环经济综合开发和节能减排重大工程;中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垃圾、污水、危险废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工程;与特色旅游业统筹实施的草原保护、湿地保护、水源涵养、沙产业开发等重大综合性工程。
5.以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和国内外企业“引进来”为重点的开放型经济建设。
重点是内蒙古本地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在境外建立资源开发基地,内蒙古优势特色产业的产品出口;外资在内蒙古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内蒙古特色优势产业。中央企业和其他地区企业在内蒙古的投资兴业。
6.以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为重点的民生领域建设。
重点是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县域经济和为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区域性中心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助学贷款等教育领域和基层医院等医疗卫生领域建设;体现内蒙古特色的文化基地和文化产业建设;“兴边富民”、牧区发展、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国家专门扶持政策配套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7.以政府投融资主体充实完善和规范发展为重点的机制体制建设。
通过融资推动,促进国有企业与非公企业、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地方国企之间、非公企业之间以资本和资产为纽带,通过重组、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市场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增强内在活力。内蒙古与全国其他省特别是中西部省份一样,在较长时期内,政府投融资主体仍将是推动落实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关键力量。重点推动自治区各级政府通过注入资金、土地、经营性资产、矿产资源、优质股权、特许经营权等有效资源,通过优化配置,充实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七) 把握实施策略。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涉及领域广泛、投融资需求巨大。我行融资要在体现机构特色和用好有限资源的前提下,与财政性资金、其他金融机构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境外资金和市场其他资金有效配合,共同支持内蒙古发展。
1.突出重点。
在市场细分和资源约束前提下,我行应突出重点。从融资与建设项目现金流适配性看,重点是金融资金适合支持的项目;金融资金与财政性资金可配套支持的项目;中长期投融资为主、短期资金搭桥过渡的项目。从建设项目在本领域所起作用看,重点是形成综合交通网络和打通能源输送通道的重要枢纽、区段和节点项目;强化中心城市一体化基础功能的共享范围宽、联动程度高的综合性项目;显著提升技术档次、产出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标志性项目;填补市场空白、发展潜力较大的成长型项目;促进形成和完善行业机制和规则的关键性项目;体现国家专门扶持政策导向的示范性项目。
2.合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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