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36号)
关于批准对平武核桃、丹棱冻粑、峨眉山雪魔芋、福洪杏、会东松籽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平武核桃、丹棱冻粑、峨眉山雪魔芋、福洪杏、会东松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自即日起批准平武核桃、丹棱冻粑、峨眉山雪魔芋、福洪杏、会东松籽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由各地质检机构实施保护。
一、平武核桃
(一)产地范围。
平武核桃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平武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平武核桃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平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平武核桃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丹棱冻粑
(一)产地范围。
丹棱冻粑产地范围为四川省丹棱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丹棱冻粑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丹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丹棱冻粑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峨眉山雪魔芋
(一)产地范围。
峨眉山雪魔芋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峨眉山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峨眉山雪魔芋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峨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峨眉山雪魔芋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