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获得“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国资发综合〔2011〕137号)
为促进中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质检总局和国资委《关于开展“2009年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1〕308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质检总局与国资委联合开展了评选表彰活动。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国资委初选、外部专家评审、国资委与质检总局联合审核,并向社会公示,中央企业中有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被授予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李建峰等20名同志被授予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国质检质〔2011〕504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追求卓越,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工作体系,为提高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质量兴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中央企业获得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含标兵)名单
2.中央企业获得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含标兵)名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中央企业获得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
先进单位(含标兵)名单
1.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庆油田有限公司(标兵)
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电力公司
6.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8.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标兵)
9.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国航股份地面服务部
11.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12.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
13.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