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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陶喆、新加坡籍歌手孙燕姿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陶喆、新加坡籍歌手孙燕姿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136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24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陶喆、新加坡籍歌手孙燕姿,于2011年8月18日至20日到浙江省温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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