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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管理研究班的通知


  (三)其他事项。本次研究班不安排接送站。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研究班承担。

  附件:1. 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管理研究班名额分配表

  2. 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管理研究班参会回执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祁晨 曾宪才

  联系电话:010-58123511,58123366

  传  真:010-58123511

  电子信箱:qichen@mca.gov.cn

  附件1:
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管理研究班名额分配表

  北京市      2名
  天津市      1名
  河北省      1名
  山西省      1名
  内蒙古自治区   1名
  辽宁省      3名
  吉林省      2名
  黑龙江省     3名
  上海市      2名
  江苏省      3名
  浙江省      2名
  安徽省      2名
  福建省      1名
  江西省      2名
  山东省      3名
  河南省      2名
  湖北省      3名
  湖南省      2名
  广东省      3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  2名
  海南省      2名
  重庆市      2名
  四川省      2名
  贵州省      1名
  云南省      1名
  西藏自治区    1名
  陕西省      3名
  甘肃省      1名
  青海省      2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  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名
  厦门市      1名
  大连市      1名
  宁波市      1名
  青岛市      1名
  深圳市      1名

  附件2: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管理研究班参会回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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