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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木材基地建设暨林业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咨询专家的通知

  三、聘任专家的职责
  (一)参与《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发展规划》、《特殊树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等及重要政策、实施计划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二)负责全国木材基地建设、贷款项目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负责特殊树种培育项目技术规程的审核工作。
  (三)研究优化全国木材基地和贷款项目的技术路线和方案。
  (四)对全国木材基地和贷款项目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参与贷款项目技术培训、监督检查、验收竣工和绩效评价,指导各地开展木材基地建设和贷款项目的实施。
  四、推荐程序和人数
  本着单位推荐、个人自愿的原则,由各地各单位征求被推荐专家本人意见后确定(推荐专家建议人数见附件1)。被推荐专家需认真填写“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暨林业国际金融组织项目推荐专家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推荐表由专家本人签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本(需附照片)于9月30日前报我局。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协助做好专家推荐工作。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世行中心(速丰办) 陈京华
  联系电话:010-84239038
  电子信箱:jinghuachen@forestry.gov.cn
  附件:1.各地各单位推荐专家名额分配表
  2.全国木材基地暨林业贷款项目推荐专家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
  各地各单位推荐专家名额分配表

省(市、区)、单位

专家名额

省(市、区)、单位

专家名额

北京市

1

陕西省

1

天津市

1

甘肃省

1

河北省

1

青海省

1

山西省

1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内蒙古自治区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辽宁省

2

内蒙古森工集团

1

吉林省

1

吉林森工集团

1

黑龙江省

1

龙江森工集团

1

上海市

1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1

江苏省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1

浙江省

3

中国林科院

8

安徽省

3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3

福建省

2

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2

江西省

2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2

山东省

2

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2

河南省

2

北京林业大学

3

湖北省

2

东北林业大学

2

湖南省

2

南京林业大学

2

广东省

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

广西壮族自治区

2

西南林业大学

2

海南省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

重庆市

1

国家林业局及有关部门

12

四川省

3

清华大学

2

贵州省

1

北京师范大学

1

云南省

2

中国农业大学

2

西藏自治区

1

河北林业大学

1

 

 

北京农林科学院

 

1

总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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