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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基层队伍。坚持自主采集与协同采集并重的原则,积极拓展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在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按照一定的管理范围合理配属计生协管员、村组计生专干,落实相应职责和待遇。加强组织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四)创建长效机制。根据本地实际,创新基层信息采集制度,建立部门间互利互赢的人口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全员人口数据库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相关部门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整合已有信息和数据资源,积极开展面向公众、面向政府、面向部门的信息服务。

  附件2:
  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申报表

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负责人

 

试点单位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   话

 

通信地址

 

传   真

 

简要介绍试点

工作内容(试点方案附后)

              

(1000字左右,可另附页)

试点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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