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检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西规划共同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合作备忘录

  2.支持福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研究福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检验检疫政策的新需求,及时出台检验检疫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简化、便利对加工贸易企业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支持和指导质检机构为福建省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办理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等国内市场准入手续提供便利措施,开设绿色通道。
  3.支持福建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驻闽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扶优扶强战略,引导基地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装备改造,帮扶基地企业对外注册、认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及区域优惠原产地政策,积极开展生态原产地标记产品保护工作,提高福建省生态、低碳、绿色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4.支持福建引进先进制造业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支持福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出口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扩大出口。
  5.支持福建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在福建承担或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支持福建企事业单位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国家标准化示范项目及标准科研项目工作。支持福建质检部门开展国际标准研究和国际标准化交流研究合作。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西标准化综合试验区。
  6.支持强化认证认可对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在福建开展环保、生态认证,促进建设生态优美之区。支持福建质检机构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全面开展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的作用。
  (四)大力支持福建质检基础建设。
  1.支持驻闽检验检疫机构合理规划布局。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新增口岸的布局,在驻闽检验检疫机构和人员编制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支持。
  2.支持福建质检队伍建设。在驻闽检验检疫机构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上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福建质检机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造质检人才高地。
  3.支持福建建设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积极支持福建建设高水平检测机构,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在主要进出口口岸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对外贸易和产业发展。
  4.支持福建建设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国家质检中心规划要求,服务福建省加快建设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和承接台湾产业转移的需要,支持福建省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对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检验、测试、考核基地和计量科研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政策和技术支持,为海西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福建省政府在支持和加强质检工作方面的工作重点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