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妇联、卫生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关于印发《“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2011—2012年度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3)对服用情况及培训宣传效果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地区营养包服用的依从性、妇幼保健人员的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及儿童家长喂养知识及行为的改变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全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协调小组。
  组长:
  陈至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理事长
  副组长:
  宋秀岩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刘 谦 卫生部副部长
  成 员:
  赵东花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范继英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副理事长
  傅 卫 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副司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
  2.成立“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国家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名单见附件1)
  3.项目省(区、市)分别成立“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并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职责分工
  全国妇联负责制定年度营养包需求计划,并按计划分配给各项目地区;做好项目相关信息管理;负责项目监督检查,定期向全国项目协调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各级妇联组织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宣传发动、营养包发放、依托村“妇女之家”开展项目培训等工作。
  卫生部负责项目的专业技术管理、培训、监督指导、评估、健康教育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委托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承担具体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项目的基线调查、专业技术培训、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估、信息收集、分析和汇总等工作。
  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营养包成分、安全性、有效性及食品营养与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指导;参与并指导培训教材及健康教育材料的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项目实施效果监督、指导和评估等项目活动;对项目的宣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等。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负责做好资金募集和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营养包招标、采购和物流;负责项目的整体公益宣传等工作。
  (三)确定项目县原则
  项目县由各省(区、市)妇联商卫生部门确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西部省份国家级贫困县;
  2.政府重视,部门间协调配合良好;
  3.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县、乡、村组织网络健全;
  4.有一定的积极性,能够按项目方案组织实施。
  (四)营养包的管理与发放
  1.发放前准备:村妇代会主任和村医负责统计各村6-24个月儿童人数,确定并上报发放对象,为每名适龄儿童建立档案。
  2.发放流程:由村妇代会主任动员组织发放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到“妇女之家”接受健康教育和领取营养包。村妇代会主任负责登记儿童的姓名、年龄、领取营养包的数量、时间等信息,并请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见附件5);村医或保健员负责了解本村婴幼儿营养状况,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进行喂养咨询和指导。
  3.发放管理:营养包的接收、保管、发放工作以妇联为主,严格按照营养包的运输和储存要求管理,运输(发放流程见附件4)。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村妇代会主任负责营养包发放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按季度报送上级妇联组织;省(区、市)级妇联组织每半年将汇总数据上报全国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汇总培训、贫血监测、健康教育、监督指导和评估等信息,并报送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省(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半年将汇总数据及工作总结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经汇总后上报全国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六)经费管理
  1.妇联组织会同卫生部门,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挤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