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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1]第7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通信管理局,部直属相关单位,部属高校:

  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自2001年开始举办以来,得到了业界的广泛重视和积极参与,带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在引导和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信息技术进步,营造鼓励和促进发明创造的良好环境,2011年继续开展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现将2011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条件

  (一)项目为国内法人单位的非保密民用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多个单位共有知识产权的,可以联合申报,其中一家单独申报的,须提供他方同意申报的声明。

  (二)项目代表了国内信息技术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项目技术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等,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四)项目技术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二、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部属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科技成果登记

  凡申报2011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的项目,需要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按属地关系或其他登记渠道已进行过成果登记的项目除外)。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www.tech110.net/dengji/download.html),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6.0版本)”和“V6.0操作说明书”,按照操作说明书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刻录光盘报送至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办公室。有关问题请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行业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吴兰谷,010-88686055。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11版)》(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下载),于2011年10月1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六份(至少一份为原件)、电子版文档(不包括申报书附件,光盘形式)、科技成果登记导出文件(ARJ 压缩包,光盘形式)报送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吴 艳  史少华
  电 话:(010)88686232 88686235
  传 真:(010)68632927
  Email: wuyan@infoip.org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电科大厦东楼  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750信箱15分箱
  邮  编:100040

  二О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11版)

项目名称

中文

 

英文

 

申报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技术领域

电子基础产品      集成电路      计算机

软件          数字音视频     网络与通信

主要完成人

 

申报单位公章

  

本单位承诺此申报书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均属实,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联系人

基本信息

姓名

 

手机

 

单位

 

部门

 

职务

 

电话

 

传真

 

电邮

 

通信地址

 

邮编

 

本项目是否

曾经获得

行政拨款

 

是(于        月 金额:¥            

 

拨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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