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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发布2011年第三期兽药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兽药GMP监管工作,建立兽药GMP巡查制度,强化对企业的指导监督。对抽检不合格项为标示成分与法定兽药标准不符的、含量无法测定或含量低于80%的、涉嫌恶意造假的标称生产企业,各地要实施重点监控,增加对其产品的抽检批次,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重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判定丹东同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被抽检产品少于50批且不合格产品累计5批次以上)、江西康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含量低于80%累计3批次以上)为重点监控企业。
  为强化兽药安全监管,提升兽药监督抽检效能,本年度对同一企业同一品种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吊销该产品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予受理该产品批准文号的申报。对年度内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在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未完成立案查处,未向我部提交立案查处报告、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文书、假劣兽药的召回销毁记录、企业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性资料前,暂不安排兽药GMP检查验收,不受理其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行政许可申请。对年度内两次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视其违规行为不同程度,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在一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所有兽药行政许可申请。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1 国家不合格产品汇总表(略)
  附件1-2 辖区不合格产品汇总表(略)

  附件2:2011年第二季度兽药评价性抽检结果汇总表

评价品种

抽检批数

(批)

合格批数

(批)

合格率

(%)

注射用青霉素钾(钠)

204

197

96.6

安乃近注射液

225

219

97.3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78

77

98.7

恩诺沙星可溶性粉、注射液、溶液

111

103

92.8

地克珠利预混剂

7

6

85.7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55

46

83.6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65

63

96.9

氧氟沙星可溶性粉、注射液、溶液

81

71

87.7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64

58

90.6

白头翁散

48

40

83.3

合计

938

880

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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