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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

  (十五)召开全国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研讨会,开展地方国资委境外资产监事会监督工作调研,组织部分省市国资委参加的境外国有资产监事会监督课题研讨,指导地方国资委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工作。(监事会工作局,年内完成)
  (十六)召开全国国资委系统研究工作座谈会,研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思路。(研究局,时间初定为11月份)
  二、指导地方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十七)分片召开地区财务监督工作交流座谈会和专业培训会,交流先进工作经验,研讨工作思路,改进监管方法,推动各地方国资委不断深化财务监管工作。(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每半年一次)
  (十八)建立覆盖全国的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的月度快报统计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绩效评价、风险监控等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年内完成)
  (十九)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初定为上半年)
  (二十)组织召开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期间各级国资委产权监管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工作。(产权管理局,年内完成)
  (二十一)组织地方国资委产权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产权管理制度在地方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产权管理局,年内完成)
  (二十二)建立地方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汇总地方国资委产权管理动态数据,形成信息产品,供领导决策参考。通过信息化加强对地方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包括扩大国有产权交易信息检测系统的连通范围、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动态监测系统、开展产权登记网络版试点、研发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监测系统。(产权管理局,年内完成)
  (二十三)组织召开国资委系统年度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工作会议,对地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企业年金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职务消费、中长期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推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数据库建设,建立收入分配信息体系。对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备案管理。(企业分配局,年内完成)
  (二十四)组织召开全国国资委系统业绩考核培训座谈会,指导完善地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介绍推广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考核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调研指导。(综合局,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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