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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三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权力。有关厅局要进一步指导中央企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继续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选人用人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二)健全和执行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一是完善廉洁从业制度。有关厅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董事会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制定任期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完善职务消费制度,细化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等职务消费项目措施和标准;完善兼职取酬批准、捐赠赞助事项决策等制度。制定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到企业调研、检查、开会等的廉洁自律规定。
  二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领导人员要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0]15号),如实报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三是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有关厅局要对中央企业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等情况,开展综合检查;通过巡视,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浪费风气;严格禁止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查处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
  (三)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一是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管理经费。各单位要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不得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二是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各单位要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等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禁止以开展活动为由摊派费用或滥发钱物;严加控制并单列会议经费预算,提倡视频会议;进一步推行网上办公,减少发文数量。
  三是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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