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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妇联执委研修班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妇联执委研修班的通知
(妇厅通字〔201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妇联团体会员: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妇字〔2010〕37号)的精神,加强全国妇联执委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执委履行职能作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全国妇联将于2011年10月举办全国妇联执委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妇联执委38名。
  2.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全国妇联团体会员全国妇联执委15名。
  3.其他2名。
  二、培训时间
  2011年10月10日(周一)至15日(周六)
  三、培训主题
  履行执委职能,推动妇女事业发展。
  四、培训地点
  天津南开大学商学院
  五、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1年10月9日(周日)全天
  报到地点:天津汇高花园酒店(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南    南开大学西门,联系电话:022-87897777)
  六、组织要求
  请各省区市妇联重点安排妇联系统外的全国妇联执委参加此次培训。
  七、报名方式
  各省区市妇联、中央直属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妇联团体会员按分配名额统一报名。
  请于9月20日前将参加研修班人员名单回执(附件2)传真、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宋光解  盖 略
  电 话:010-65103356  13801210661
  传 真:010-65103518
  邮 箱:fupeizhongxin@sohu.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1111室
  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办公室
  邮 编:100730

全国妇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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