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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及《营业性演出申报审批相关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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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
  人员
  登记


  姓名


  性别


  专业


  身份证号


  备注

 











 











 











 











 











 


  本单位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经营范围。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表演等。
  3.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4.从业人员登记,指演员,包括演奏员。如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加盖骑缝章。

  文书格式样本二:《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正面)

申请人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从业人员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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