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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等关于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情况检查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年度企业产品出口情况核查表

企业名称

 

设立时间

 

投产时间

 

批准增资时间

 

申请核查产品品名(税则号)

 

申请核查产品本年度全部销售收入(万美元)

 

产品直接出口销售收入

 

所占比例

 

边角余料及报废产品内销销售收入

 

所占比例

 

正常产品单位销售价格

 

报废产品内销价格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时间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商务部门

当地海关

国税局

财政专员办

企业设立、增资和投产时间属实。经审核,产品属全部直接出口,建议同意返税。

  

 

企业申报出口产品与接受核查产品的税则号列一致,本年度企业产品出口的金额

    元。

 

 

企业上述销售收入情况申报属实。

经审核未发现违规问题,同意上报。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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