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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的通知(一)

  过程评估:是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评估。主要是动态观察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和调整,故又称质量控制。过程评估的目的是确保项目计划真正在实施,而且是按照项目要求方式在执行。过程评估包括项目执行的所有方面。只有通过过程评估,对项目才能有一个清晰地了解。
  影响评估:是在定义危险人群中,评估干预在实施期间,认知、信念、技能、行为影响等方面的效果。一般使用确定指标,发现在干预后是否确实出现了希望出现的变化,并确认效果是由这项干预措施引起。也就是说,影响评估是一种确认效果和措施之间是否有确定因果联系的方法。
  结果评估:是干预对发生率、死亡率以及其他健康状态指标产生的长期改变效果的评估。
  2)评估指标
  常用于道路交通伤害的评估指标有:
  ①伤害预防知识知晓率: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
  ②伤害行为危险因素发生率:发生率=被调查者合计行为危险因素发生数/被调查者应答行为危险因素条目总数×100%;
  ③发生率:在一定期间内,一定人群中,伤害新发生病例出现的频率;
  ④死亡率:在一定期间内,一定人群中,死于伤害的频率。
  (2)评估设计
  项目评估计划应该与项目本身同时计划和执行,在设定项目总目标和分目标的时候就应考虑需要评估哪些目标,否则很可能无法评估项目的真实影响,所谓的项目效果就只能是项目实施者自己眼中的效果,不是真实的效果。
  采取哪种或哪几种类型的评估,取决于项目目标。要根据项目目标确定采用哪种或哪几种评估类型,相应采取哪种评估方法,从而设定有效地评估问题。例如,项目的一个目标是“目标学校高中生中,非酒后驾驶的人数增加30%”,那么评估调查的问题可以问“在过去一个月中,你发生过几次酒后驾驶行为?”,一般形成评估和过程评估较多使用定性评估方法,影响评估和结果评估较多使用定量评估方法。
  一个好的评估计划应该包括下面的框架:
  ①过程评估计划:通常包括所需信息类型,信息来源,收集信息时间表和收集信息的方法。
  ②影响评估和结果评估计划:通常包括要评估的样本数量,数据收集要点,还有定量评估的设计,找到一个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
  ③评估本身的管理和监督步骤:包括对数据收集人员的培训,在数据收集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制定一个收集分析和报告的时间表。
  (3)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有许多种,一般在评估过程中会采用几种方法综合互补进行,评估者可以根据不同评估需要选用合适的方法。
  1)观察法
  观察法是一种最为常用的评估方法,通常由评估者在被访者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有时候也可在直接参与中进行观察,如在学校听健康教育课、观察教师的教学行为、观察步行行为等。观察法也可以用于对干预场所的环境观察,如学校主要场所是否有明显接送学生标记,学校操场是否存在对学生有危险的地方等。
  2)专题小组访谈
  专题小组访谈可用于评估的各个阶段,主要用于形成评估和过程评估。一般采取组织不同背景的目标人群分别对相同问题进行讨论,从不同人群中得出对相同问题全面的看法。专题小组访谈的人数一般以7~10人为宜,讨论时间以1~1.5小时为宜。讨论应精心组织和安排,根据拟定的访谈提纲按顺序进行逐题提问,一般情况下要进行录音。问题多为开放式,避免只回答“是”、“否”的问题,要容易理解并围绕主题,一次讨论问题以不超过10个为宜。主持人要控制讨论过程,当偏离主题太远时要及时引回主题。
  3)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通过事先精心设计的调查表进行,可用于评估目标人群知识、信念、态度和行为的变化。设计调查表时必须定义明确,用词正确清楚,变量间的逻辑关系清晰;调查以匿名方式为宜。对于行为的自我报告,有时候可用客观检测办法进行验证。如评估学生是否沿着安全路线行走,可以将问卷调查和观察法相结合进行。问题应以封闭式答案为主,这样回答方便、容易整理和分析。但希望被调查者说出自己的想法时,就要采用开放式。调查问题不宜过多,内容紧扣需要。
  4)资料检查
  资料包括各种政策、制度等文件,活动记录及照片,活动的自我评估记录,平时各种检查表记录,项目过程评估记录,健康档案等。所有资料的收集应有专人负责,应力求及时、客观、准确。在评估过程中,评估者可进行必要的核实,如可同观察、访谈同步进行。
  5)中心拦截法
  根据评估需要,可以在干预场所随机拦截若干干预对象,就评估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提问,可用于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如是否知道该地正在开展某项活动;是否接受过某种培训,培训内容是什么;是否对该项活动满意等等。中心拦截法所使用问卷应简单,调查时间不宜过长。中心拦截法以其简单易用和在很大程度上能避免人为干扰等优点而被广泛应用。
  此外,较常使用方法还有特尔菲法、头脑风暴法等,常用于形成评估。
  (4)评估中需注意的问题
  1)不能只注重最终结果
  许多人认为评估就是看最终结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这是不全面的。因为项目最终结果特别是一些大型项目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出现,可能是5年,也可能是10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评估必须重视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评估,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改进,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有利于计划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过程评估对阶段结果进行全面的解释,以便得出科学全面的结论,指导以后的项目工作。
  2)尊重事实
  评估者对评估结果要持客观、现实的态度,无论得到的结果是否有利于项目目标,都要进行细致地分析。首先,项目活动并非项目的全部,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对项目结果要持现实的态度,不能要求过高,否则常常让人失望。另外,项目工作还有很多未知的东西,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不可能每一个计划都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对没有达到预期结果的,不要简单认为是计划失败,要细致地分析原因,寻找失败的关键点和得到意外的发现,从而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教训。
  3)对照问题
  对照是进行试验设计的主要原则,如果没有对照,所取得的结果就很难说是由项目引起的还是由于自然过程造成的。当然,对照组的选择要注意可比性,除了比较因素外,其他因素要尽可能相同。如要评估某学校开展某一健康教育活动的效果,那么,对照学校除没有开展这一活动外,其他的如学生年龄、年级、学校环境、教学质量、学生生活习惯等应尽可能相同。当然,并不是说每一项评估都要设立对照,如对于短期效果评估,干扰因素的作用不是很明显,自身前后比较也有较强说服力,可以不设对照。而过程评估主要对计划执行情况评估,也可不设对照。
  4)资料收集问题
  评估工作贯穿项目活动全过程,对日常活动的详细记录和认真收集各种资料是评估的重要方面,因此,评估工作应注意日常资料的收集和保存,要认真制定并落实资料收集制度,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过程评估可针对干预活动设计过程评估表,表中可列出计划开展的各项活动和要求、实际实施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效果、没有完成或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原因、提出的改进意见等内容。
  六、政策措施与组织实施
  伤害预防具有多学科交叉的性质,包括教育学、工程学、法律、卫生学、社会学和经济学,而这一特点也决定了伤害预防多部门合作的原则(图2)。
  图2 影响政策制定的主要组织图(略)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200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道路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目前共有17个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为加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我国道路安全工作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政府各相关部门间的合作无疑成为道路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强有力开展的保障。而其他机构,如科研教育单位、企业、媒体、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同样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卫生工作者,如何立足于自身专业,发挥特长,并能够协调和沟通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合作,是全面开展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需要具备的思路和能力。
  (一) 多部门合作的基础
  目前,在我国除有制度保障的多部门合作方式外,多数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是需要合作相关方创造条件来实现。提高开展合作所需要的自身能力,寻找合作方共同目标和职责,是有效开展合作的重要前提。
  1.提高自身能力,拓展道路安全工作局面,为开展多部门合作奠定基础
  充分认识卫生部门自身在道路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努力拓展工作局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是开展道路安全多部门合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世界预防道路交通伤害报告》中指出,尽管卫生部门只是与道路安全相关的众多参与部门之一,而且通常不是领导机构,但是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卫生部门的作用包括:
  ①通过伤害监测和调查,系统地收集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规模、特点和后果方面的数据,尽可能多地掌握道路交通事故伤害的全面情况;
  ②研究交通事故和伤害的原因,同时努力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伤害的原因和相关因素、增加或减少的危险因素、可以通过干预改变的因素;
  ③探讨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严重程度的方法,设计、实施、监测和评估适宜的干预措施;
  ④实施在各种不同情况下具有应用前景的干预措施,尤其侧重在改变人们行为方面,公布有关项目结果的信息,评估其成本效益;
  ⑤说服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理解将伤害作为重要问题对待的必要性,以及采纳先进道路交通安全方法的重要性;
  ⑥将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有效信息转化为保护行人、骑自行车者和机动车使用者的政策和实践;
  ⑦促进上述领域的能力建设,尤其是加强信息收集和研究工作。
  通过自身工作的开展,认识和了解需要开展合作的领域,以及开展合作所具备的条件,对成功开展多部门合作至关重要。
  2.明确合作目标,选择合作伙伴
  道路交通伤害的预防是一个系统工作,除了我们努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外,每一次合作都有其明确目标和特点。合作形式大到合作开展专项调查,小到召开一次多部门协调会议,每一次活动都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且要对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进行深入分析。
  正确选择合作伙伴也是成功开展多部门合作的关键。在合作之初,各相关部门可能局限于自身的职责范围而对合作的意向提出疑问。因此,在启动合作之前,应充分了解合作相关方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以及各方掌握的资源,选择工作职责和资源最贴近项目目标的部门开展合作,可以避免在合作过程中走弯路。道路安全工作相关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各不相同。例如:道路安全强化执法工作无疑是需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合作,而职业司机的道路安全管理则主要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各部门又有不同分支机构分管不同工作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中的事故管理部门和宣传部门就是我们不同的合作对象。
  虽然各部门职责有明确的条款,但具体工作机制和内部分工需要长期沟通才能逐步了解。
  3.积极主动,把握时机,推动合作进程
  作为多部门合作发起方,需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充分尊重合作方,用长远的眼光看待每一次合作。由于各种客观和主观原因,合作有成功有失败,但是要看到合作的方向和主流,分析每一次合作成败的原因,总结经验。
  合适的时机是成功合作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不同部门的相关工作有不同的脉络和节奏。选择合适的时机开展合作,主要是找到各部门间共同的节奏,可以使合作事半功倍。2007年卫生部主办的全球道路安全周主题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框11)。
  框11 全球道路安全周系列活动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承办的由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共青团中央、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主办的“2007年全球道路安全周?中国系列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活动包括“2007年全球道路安全周?中国系列活动”揭幕仪式、由七部委联合发出了《交通安全行动倡议书》; “和谐交通?中国行”--道路安全状况大型车队考察与宣传活动,历时26天,途经12个省市,总行程近7000公里的道路安全状况考察;在6城市开展大、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多部门论坛;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研讨会;安全行走现场实践活动等。
  框12 中国酒后驾驶干预项目
  2006年7月至2009年9月,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广西南宁和柳州两市的卫生部门、交警部门,以及7家汽车公司合作开展了酒后驾驶干预项目。该项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准备和酒后驾驶现状调查阶段(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第二阶段为项目干预和评估阶段(2007年8月至2009年9月)。通过两轮公众宣传和强化执法活动,南宁项目知晓度从32.1%提高到74.8%,柳州项目知晓度从54.0%提高到78.5%;南宁酒后驾驶率从6.8%下降到0.9%,柳州酒后驾驶率从6.9%下降到2.2%;南宁和柳州与酒精相关的严重交通事故率也有所下降。
  3.科学研究及政策建议
  道路交通伤害预防的基础性研究是道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支撑。伤害预防多学科交叉特性更是为相关研究多部门合作提出了要求。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选择合作伙伴,以联合申请国内外科研项目,单方申请、共同承担等不同方式开展相关基础性研究工作,不仅能够更好地实现研究目标,更为合作相关方相互了解,以及道路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了良好的前提和基础。在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向决策者提出政策建议是研究成果的有效运用。道路安全工作相关部门的联合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有更大影响力。
  (一)   道路安全工作相关部门
  全国道路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信息

序号

部门全称

网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http://www.mps.gov.cn/

2

中共中央宣传部

http://cpc.people.com.cn/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www.sdpc.gov.cn/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http://www.mos.gov.cn/Template/home/index.html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www.cin.gov.cn/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http://www.moc.gov.cn/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http://202.127.45.50/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http://www.moh.gov.cn/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http://www.saic.gov.cn/

1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ttp://www.aqsiq.gov.cn/

1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

1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http://www.chinalaw.gov.cn/

1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http://www.moe.edu.cn/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http://www.moj.gov.cn/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http://www.ccnt.gov.cn/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http://www.gapp.gov.cn/


  七、术语表
  1. 伤害:是机体急性暴露于物理介质如机械能、热量、电流、化学能和电离辐射,并与之发生作用,作用数量或速度超过了机体的耐受水平而导致的机体损伤。在某些情况下,伤害是由于突然缺乏基本介质如氧气或热量而引起的。
  2. 监测:是指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疾病及其影响因素的信息,经过分析,将信息及时反馈和利用。
  3.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DSP):通过连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该监测系统通过概率抽样在全国确定161个监测点,采取辖区管理和网络报告,其死因数据基本上准确地反映了我国死亡包括伤害死亡的真实模式和流行状况。
  4. 全国伤害监测系统(NISS):通过连续、系统地收集、分析、解释和发布伤害相关的信息,实现对伤害流行情况和变化趋势的描述,从而为制定伤害预防与控制策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该系统自2006年启动,由43个监测点的129家哨点医院构成,分布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其中有29个监测点同时为死因监测点,采用医院急诊室(包括伤害相关门诊)医护人员填报伤害病例报告卡片、经由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逐级上报的方式,收集当地哨点医院门、急诊就诊伤害发生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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