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征集全国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优秀技术案例的通知
(建村建函[20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全国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推广优秀处理技术,我部拟在上次农村污水处理案例征集的基础上,扩大范围进行第二次案例征集工作,编制《全国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案例集(第二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村镇生活污水的治理需求;
2、优先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成套设备;
3、适应各地区特征,因地制宜开发的实用技术和成套设备。
二、推荐范围和要求
主要推荐适用于村庄分散型污水处理的技术和成套设备。有关技术或成套设备已有工程应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并有较为完备的运行数据;技术经济,高效低耗;运行维护简便,适用于村庄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在本次征集中,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包括粪便处理。
三、资料报送要求
报送资料应尽量详尽,以技术报告的形式提交纸质及电子文档并填写《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案例推荐表》(表格见附件)。技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简介
报送单位介绍、联系人、联系方式、技术负责人介绍等信息。
2、适用范围
主要指适用的规模及地区。
3、工艺流程
包括从污水收集到处理排放的整个流程示意图、各单元设计和运行参数、结构示意图(包括单元平面、剖面示意图及管道连接图)、主体构筑物材质和施工质量及验收要求等。
4、工程概况
工程所在地、服务人口、污水来源和构成、处理规模(设计和实际处理规模)、占地面积(不包括管网)、工程总投资(含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及资金来源、管网铺设情况、设计图纸和现场图片等。
5、运行状况
运行维护单位及上级管理部门、运行维护人员数量、处理效果(具体进出水水质指标)、吨水处理直接成本和总成本、运行和维护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