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
(厅水字〔2011〕1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部《
关于加快推进交通电子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0〕670号)精神,促进口岸信息共享共用,为政府部门、港航和物流企业、货主等提供及时、准确的船舶和集装箱动态信息服务,我部决定加快建设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主要思路
建设目标是通过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的网络互联和数据共享,建立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运输和物流企业以及相关利益人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促进国际运输和物流便利化。一期目标是实现国际集装箱船动态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此后,逐步实现集装箱动态信息等运输信息共享和提供查询服务。
主要思路是基于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依托各地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的数据中心,以集装箱运输信息为重点,在统一信息标准和数据交换格式、内容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中心,适应国际集装箱运输发展的需要。
二、建设主要内容和功能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1个门户网站、国际集装箱船舶动态信息服务系统、国际集装箱船舶动态信息数据库。平台涵盖分区域、分港口的集装箱船舶在港时间以及在港作业情况等信息,为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统计、决策分析等服务;为相关企业、货主提供船舶抵港预确报及靠泊计划信息、在港船舶作业动态信息和船舶历史信息服务,便于企业跟踪集装箱船舶作业动态,加强船舶的调度、营运、计划等管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信息服务平台(一期)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平台硬件设施的配备及应用系统的开发。
第二阶段(2011年9月底前):选取沿海集装箱干线港及连云港港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并组织开展试点单位(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的动员、培训及数据传输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