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是抓群评、抓互评、抓点评、抓考评、抓示评。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五评”活动,即围绕兑现承诺和完成重点难点工作情况,结合年终述诺活动,开展党员互评;结合党建考评工作,组织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结合年度班子考核,开展自上而下的领导点评,采取适当方式对“五评”结果予以公示。要将“五评”结果作为选拔干部和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优质窗口”单位和“服务标兵”个人,纳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系列示范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统筹安排,将组织编写《环保先锋》,把全国环保系统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先进事迹进行汇编,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环保干部职工争当“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排头兵”。

  四、明确活动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7月22日-8月下旬)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座谈会和视频会议精神,在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周生贤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由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制定《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报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施行。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8月下旬-2012年7月)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下半年,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全国环保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综合考评(2011年底-2012年初)

  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和党建工作考评,由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组织联合考核考评组,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建考评的重要内容,采取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考评工作,并将考核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评选表彰(2012年5-6月)

  在考核考评的基础上,直属机关党委组织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系列示范党组织,以及部直属机关“优质窗口”和“服务标兵”,并遴选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中央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开展的先进评选,于2012年“七一”期间集中进行表彰。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