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祥平 阮德平 宋治勇 张天国 赵万山 张 秋 陈紫芸 周荣炽
劳 逸 谭润林 凌代坤 茹恩敖 伍穗生 王炜洲 鲁 英 罗 珍
周介立 王述之 吕国昌 赖鸿就 陈锡稳 刘无明 刘棉春 许粤胜
郑飞象 胡荣国 张宪忠 王 建 傅志伟 黄士林 黄湘南 张爱平
赵 远 刘 继 骆冠新 丁新潮 陈 健 韩宪君 吴云南 吴婉贤
广西:
郭凤武 许军利 赵明健 卢 凌 程兴华 蒋 洁 黄丽娟 彭志鸿
王 云 王玉克
海南:
张庆妮 常海浪 林大进 林接明 黄儒良 李仕府 符 策 刘春生
刘 云 张金强 赵 卫 庞道斋 邢益川
四川:
胡家贵 张永华 阎民宪 熊四平 张进渝 彭 静 周清智 钟新德
陈 理 黎 耘 赖庆楷 王 黎 赵泽隆 杨安国 周小敏 谢 伏
石春相 李文学 张俊华 温晓宇 丁 昭 陆希平 石晋勇 叶双潮
丁海平 韩 鲲 吴万嘉 王胤能 毛林岳 黄 新 姚 建 王际军
李庆宇 常建新
贵州:
贾 平 宋诗扬 程朝华 肖祥惠 贺红源 刘崇贵 李中陆 禹小东
陈媛媛 郭虎峰
云南:
苏建明 王 贝 莫卫文 杨玉清 许 文 毛 盾 李 勇 史 鸿
张承荣 李伟民 王 中 汤建新
陕西:
白正谊 李建群 王育才 咎成吉 卫学政 吕延鸿 王松敏 袁 野
何玉辉 雷宇宁 杨永昌 刘国维 窦醒亚 曹俊杰 侍明仓 鱼安刚
甘肃:
田 野 赵庆华 谢 明 金黎平 孟宇欣 翁卫华
青海:
高镁生
宁夏:
马同根 宋炳河 赖声洪 卢 红 王万杰 乔录儒
新疆:
马道建 王元兴 刘江华 俞 文 杨桂尧 纪国江
三、经过本次核查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只有两名的律师事务所,在1996年9月30日前可以继续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但1996年10月1日后仍未能符合条件(即有三名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的,将取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如1996年9月30日前将人员补充至三人以上的,按司发通[1995]116号《
司法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核查的通知》的要求,重新填写有关材料报司法部律师司和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届时予以审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