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核查公告
(司发通(1996)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证管办(证监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证管办:
根据司发通[1995]116号《
司法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核查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原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告,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核查,下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可以继续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共169个律师事务所,591名律师)
司法部直属律师事务所(10个律师事务所,41名律师):
中信律师事务所
张宏久 杨小蕾 王志雄 丁建祥 张炳昆
康达律师事务所
苏北新 娄爱东 刘冰晶 童明友 吕延峰
天达律师事务所
李大进 陈 烽 宁 立
天平律师事务所
陈朱承 彭光亚 卢锡光 宫苗红
长城律师事务所
梅培华 王益军 王 君 张学运
中咨律师事务所
贾 军 苏 胜 尹建林 孙军豹
信利律师事务所
高宗泽 丁志钢 甄占川
华联律师事务所
谢炳光 于世华 樊天佑 刘玉光 王一伊
姚惠娟 李治宗
德恒律师事务所
王 丽 涂 建 任国均
众鑫律师事务所
任继圣 王云杰 蒋兆康
北京(18个律师事务所,71名律师):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何 斐 佟 忠 周卫平 曹欣光 赵 燕
江惟博
北京市国证律师事务所
权绍宁 杨 华 张振宝 常明传
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
庞正中 刘治海 贺宝银 于德斌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韩小京 邸晓峰 刘 钢 白 涛
北京市竞天律师事务所
白 维 张绪生 徐跃武 叶 红
北京市华夏律师事务所
谢建国 刘瑞华 徐 毅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徐家力 李京生 潘忠仁
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