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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和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与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独立或协助开展对申请单位的资料审核和指导现场评审等工作。

  5.参加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标准化等知识培训。

  6.取得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的聘书。

  (四)评审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标准化评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2.评审前主动向评审单位公开与申请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3.遵守现场评审工作秩序,认真完成对申请单位的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交完整的现场评审报告等资料,并对作出的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4.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不得泄露申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5.认真完成安全监管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2.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承担二、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

  附表: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

  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

  附表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

单位全称

(盖 章)

 

地 址

 

营业执照注册地或社团组织登记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社团组织登记号

 

邮 编

 

法人代表

 

办公电话

 

传 真

 

标准化工作

主要负责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传 真

 

评审组织

工作范围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所管理的

评审单位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业务范围

评审员数量

 

 

 

 

 

 

 

 

 

 

 

 

 

 

 

 

 

 

 

 

专职工作

人  员

姓 名

性别

专 业

专业技术职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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