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其他单位。
2.理事包括:
(1)供销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各培训中心负责人;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分管领导、教育处处长;
(3)系统各高职院校、中职院校和技工学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等;
(4)系统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5)其他人员。
理事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在职教战线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于职教事业,能抽出部分精力承担职教的一些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中青年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二、工作要求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负责,对本省各级职业学校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组织。请各单位认真酝酿、充分协商,做好推荐工作,并尽快将填好的《理事推荐表》(见附件1)和《理事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一单位一表,一人一表,可复印)于2011年10月底之前上报供销总社科技教育部,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wangzheng@chinacoop.gov.cn邮箱(函及表格下载地址:中国供销合作网http://www.chinacoop.gov.cn“教育培训”栏目)。
联系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
联系人: 王峥 李丹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电话:(010)66050617
传真:(010)66050574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工作
单位
| | 职务
| | 职称
| |
文化
程度
| | 政治面貌
|
| 是否第四届
会员
| |
办公
电话
| | 传真
| | 手机
| |
通讯
地址
| | 邮政
编码
| | 电子
邮箱
| |
推
荐
理
由
| |
上级主管
部门
| | 类 型(√)
| 机关( ) 事业( ) 企业( )
|
会员单位联系人及职务
| |
单位网址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