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语委、解放军总政治部、中青团中央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语用〔2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语委、团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语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动开展13年来,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促进全社会增强语言规范意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2011年9月11-17日是第14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一种基本能力。良好的口语、书面语表达水平和语言综合能力是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因素,对个人成长、成才和成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提升全体国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
  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人口大国,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仅是方便沟通、促进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需要,而且事关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认同和传承,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尊严、体现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通过中华经典诵读等有效形式,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语言文字工作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