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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8·23”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8·23”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8月23日6时18分左右,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的盛丰陶瓷有限公司新厂综合大楼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1人重伤,火灾过火面积3250平方米。
  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为私营企业,主要产品为陶瓷抛光砖,注册资本800万元,分为新、旧两个厂区,共有员工551人, 2010年销售收入7979万元。起火建筑为该公司新厂综合大楼,于2002年建造,2003年投入使用,为4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展厅,二层为办公室,三层为员工娱乐室和会议室,四层分隔成25间宿舍供管理人员居住。该建筑东部和中部各设置一部敞开式楼梯,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火灾发生时,起火建筑内共有18人。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初步分析,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起火建筑无相关规划、建设手续,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人员住宿与办公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设置封闭式楼梯间,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当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漏洞。三是企业未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导致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缺乏逃生自救能力,有3名被困人员因逃生不当造成了人员伤亡扩大。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火灾事故的查处实施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年以来,全国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截至7月底,全国共发生火灾92169起、死亡820人,同比增加11143起、56人,分别上升13.8%和7.3%;特别是重大火灾事故出现大幅反弹,共发生5起、死亡57人,同比增加4起、45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6号)精神,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集中力量分析查找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提高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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