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事局关于启用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3升级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相关要求
  各船检机构应做好发证管理系统运行环境准备和升级工作,保障即时报送和获取数据:
  (一)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与海事内网或互联网能连通的船检机构应保证网络的畅通。
  (二)对于单位可连通互联网,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不能连通互联网和海事内网的船检机构,需进行数据交换时将相应数据库文件拷贝到能够连接互联网的机器上,通过数据交换模块报送/获取数据。
  (三)省内有交通专网,且省级机构能够连接海事内网的单位,可通过路由器设置实现分支机构各客户端连接海事内网。
  (四)中国船级社,安徽、江西、浙江、重庆、江苏省(市)船检局等各VIMS5系统针对性开发单位或使用非VIMS5系统单位应及时升级本单位的发证管理系统并及时安装数据接口,做好本单位发证管理系统数据报送/获取工作。其中,数据报送按照新的数据交换范围和格式进行,船检证书防伪码和二维条码从全国船舶检验技术数据库获取。升级工作应于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
  四、技术支持
  在系统升级和使用过程中由VIMS5.0系统开发项目组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电话:010-64387595,010-51395010。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数据报送内容及报送节点
  一、报送内容
  1.船舶基础信息数据

序号

数据项

备注

1

船舶识别号

 

2

识别号生成时间

 

3

中文船名

证书簿中的船名。

4

英文船名

 

5

曾用中文船名

 

6

曾用英文船名

 

7

船籍港

船舶登记标准船籍港代码。

8

船籍港名称

船舶登记标准船籍港名称。

9

国籍

 

10

IMO编号

船舶的IMO编号。

11

MMSI编码

 

12

船舶呼号

证书簿中的船舶呼号。

13

船舶初次登记号

船舶登记的初次登记号。

14

船长(总长)

证书簿中的总长。

15

型宽

证书簿中的船宽。

16

型深

证书簿中的型深。

17

总吨

证书簿中的总吨位。

18

净吨位

证书簿中的净吨位。

19

参考载重吨

证书簿中的参考载货量。

20

主机型号

证书簿中轮机部分-主机的所有型号,如有多个以全角分号隔开。

21

主机编号

证书簿中轮机部分-主机的所有机号,如有多个以全角分号隔开。

22

主机总功率

取证书簿中主机的总功率。

23

主机制造商

证书簿中轮机部分-主机的制造厂,如有不同制造厂以全角分号隔开。

24

船舶种类

 

25

船舶种类名称

 

26

船舶类型

部海事局规定的标准船舶类型代码字典。

27

船舶类型名称

部海事局规定的标准船舶类型名称字典。

28

船体材料

部海事局规定的标准船体材料代码字典。

29

船体材料名称

部海事局规定的标准船体材料名称字典。

30

计划完工日期

证书簿中的建造完工日期。

31

安放龙骨日期

证书簿中的安放龙骨日期。

32

造船地点

建造检验的检验地点(城市名)。

33

船舶检验机构

船检登记机构名称。

34

原船舶检验机构

最后一次转籍前的船检登记机构名称。

35

检验编号

证书上的检验编号。

36

船检登记号

证书簿的船检登记号。

37

审图批准号

船舶审图批准号。

38

图纸批准单位

图纸审批的单位名称。

39

船舶建造厂名称

证书簿中船舶制造厂。

40

船舶建造厂英文名称

有就取。

41

海船内河船标志

“河船/海船”。

42

改建地点

改建检验的检验地点(城市名)。

43

主机数量

证书簿中轮机部分-主机的数量。

44

船舶所有人名称

 

45

船舶所有人地址

 

46

船舶经营人名称

 

47

船舶经营人地址

 

48

安全管理人名称

 

49

安全管理人地址

 

50

船舶IC卡号

 

51

航区

部海事局规定的标准航区代码字典。

52

航区名称

部海事局规定的标准航区名称字典。

53

状态

 

54

登记上次同步时间

 

55

检验上次同步时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