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教育和行政事业单位赴台湾举办财会管理专题研修及交流考察的通知
(中总协〔2011〕45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常务理事及理事单位,
各会员单位;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学会,社会团体等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对台工作部署,推进两岸关系向更宽领域、更大规模、更深层次迈进;大力促进两岸文化教育和行政事业领域的广泛交流,顺应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的新形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成功组团赴台湾举办“企业全球化与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高级研修班并交流考察的基础上,应有关省、市、区教育系统会计学会及行政事业单位等提议和要求,确定组织赴台湾举办“教育和行政事业财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高级研修班及交流考察。现将组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领导和组织人员报名参加。
一、专题培训和交流考察计划安排
(一)专题培训
1、院校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会计制度;
2、院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财政财务收支;
3、经济责任审计与资金管理。
专题研修班在中国文化大学举办,聘请专家教授授课、实例介绍与分析,组织座谈互动和研讨交流。培训结束时将由中国文化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二)交流考察
1、与教育行业协会和当地相关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座谈交流;
2、到同行业单位考察交流,建立双方的沟通与合作。
二、培训对象与要求
各院校、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社会团体(新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处(科)长、计财处(科)长、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相关人员等。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请各单位确定报名人员并详细填写《赴台湾培训考察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报领导签批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9月15日之前,先行传真至中总协培训部,原件随后再以特快专递寄至。
中总协收到《报名表》后,将与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核实确认,报名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