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结对帮扶,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引导岗组成员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与就业困难妇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和孤寡老人等结对帮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深入推进巾帼文明岗进行业、进社区、进村镇,加大岗岗互动、岗区联创、岗村共建力度,汇集有利的政策资源,努力为行业发展服务,为妇女就业服务,为“三农”建设服务。活动期间,每个巾帼文明岗、争创岗至少为结对帮扶的个人、家庭和共建的单位、社区、村镇办1-3件实事。
(四)规范科学管理,打造服务品牌。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推动作用,按照中央“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关于开展“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要求,引入社会监督和公众评议,增强巾帼文明岗的公信力。完善科学化管理机制,推行目标管理、标准管理和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培育服务品牌。完善品牌化运行机制,赋予巾帼文明岗新内涵、新特色和新动力,激励岗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展示风采,努力把巾帼文明岗建设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一面“旗帜”和展示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巾帼文明岗是引领广大妇女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行业建设和社会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妇联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全国各级各类巾帼文明岗凝聚了上千万名优秀妇女精英和先进典型,她们是开展创先争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各级领导小组、妇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深化全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探索长效机制,发挥巾帼文明岗的主体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巾帼文明岗的实际,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活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抓好落实。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活动步骤,明确工作要求,做到部署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利用巾帼文明岗的行业覆盖优势,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改进政风行风,坚持重心下移,服务下移,工作下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的新变化,分享到为民服务的新成果。
(三)加大宣传,表彰先进。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以及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手段,深入宣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刻内涵和时代意义,广泛调动女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运用妇联组织、行业单位的报刊、网站及宣传橱窗等阵地,公开活动计划,发布活动信息,宣传活动成果,反映群众意见,提高活动知晓度,使“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女职工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