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公安部、铁道部关于联合开展“预防拐卖、安全流动、安全就业”暑期反拐宣传活动的通知
(妇字〔201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公安厅(局),各铁路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要求,针对全社会特别是流动人口的防拐需求,作为“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的延续,全国妇联、公安部、铁道部将于8月暑运高峰期间,以预防儿童和青年女性的拐卖为重点,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各铁路局所在区域,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网络宣传,引导和帮助有外出打工意愿的女青年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女童和青年妇女的安全外出和就业,提高公众反拐意识和能力。现将需要各地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策划,组织全覆盖宣传
8月下旬,在全国各火车站候车室张贴反拐宣传海报,在火车站电子滚动屏幕、公益广告栏以及列车上,滚动播放“预防拐卖、安全流动、安全就业”等宣传标语和公益宣传动画视频,发放相关宣传品。在成都、贵阳、福州、郑州、合肥火车站启动深入宣传,在列车车厢内和沿途火车站候车室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媒体和网络对宣传活动进行报道,播放反拐公益宣传动画视频,扩大活动影响,形成防拐宣传声势。
二、发挥优势,落实各项宣传任务
各地妇联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策划并联合组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预防拐卖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在本区域火车站及候车室张贴宣传海报,散发宣传品,开展面对面宣传,同时,协调地方媒体播放反拐宣传视频动画,关注并回应网络宣传。
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提供本地区拐卖犯罪特点和反拐工作情况,提供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期间的典型案例,协调车站广场等积极配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维持宣传活动秩序。
铁道部宣传部门及各铁路局要积极提供可以宣传的环境支持,在火车站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张贴预防拐卖的宣传标语、海报,在电子滚动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拐宣传口号,在启动深入宣传的火车站以及指定列车,支持妇联组织的志愿者开展面对面宣传,提高铁路列车员及乘警开展反拐宣传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三、密切配合,体现宣传活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