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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和体制优势,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

  增强服务意识,推动科学发展。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让人民群众得到实际利益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主线这个中心任务,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本领,创新服务方式,增强履职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加强市场监管,服务人民群众。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结合起来,围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侵权、维护公平竞争、打击传销、广告监管、网络交易行为等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中体现创先争优的成果,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严格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做到公正执法、公平服务、公开办事。坚持规范、便捷、高效、优质原则,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人民群众举报诉讼制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和谐社会。

  增强队伍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宗旨意识,提高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重点抓好基层工商所、窗口单位和执法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争创人民 “满意工商局、满意工商所、满意工商执法人员”,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服务效能。

  三、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设计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突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色,坚持以基层工商所、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为重点,以争创人民 “满意工商局”、“满意工商所”、“满意工商执法人员”为载体,推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经济促发展、服务群众惠民生、履职尽责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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