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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每年春季开学前(12月底前)和秋季开学前(8月底前)对属地的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强化监督检查,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供餐业务,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五、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各地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并于2011年9月1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及附件3、附件4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和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011年9月至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抽查。

  联 系 人:马朝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联系电话:010-88330528
  传  真:010-88375603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统计表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  □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合格/不合格)

整改期限

组织

制度

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

情况

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

环境

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

  

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从业

人员

健康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是否都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都在有效期内

  

从事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清洗

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有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是否烧熟煮透

  

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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