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休闲农业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企【2011】31号)
为加强休闲农业管理队伍建设,推动休闲农业健康发展,决定举办休闲农业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内容
(一)休闲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信息宣传;
(二)休闲农业发展创意;
(三)休闲农业的建设规划与设计;
(四)休闲农业示范建设;
(五)休闲农业的典型案例;
(六)考察休闲农业企业并进行经验介绍。
二、参加人员
培训采取分期、分地区的形式进行,各地区参加批次详见附件1《全国休闲农业管理培训班分地区安排及乘车路线》。每一期培训所指定地区的参加人员如下:
(一)省级休闲农业主管部门业务处室人员1人;
(二)2010年认定的第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1人;
(三)2010年认定的第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管理人员1人;
(四)2010年认定的第一批“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管理人员1人;
(五)休闲农业发展较好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代表。每个省(区、市)6个名额,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名额(不含示范县、示范点)。
三、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青岛培训班。8月29日-9月1日,8月29日报到,9月1日离会。地点:青岛市惠国宾馆(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29号,火车站西侧,客运轮渡附近)。
第二期,成都培训班。9月5日-9月8日,9月5日报到,9月8日离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成宾馆(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34号)。
第三期,新疆培训班。9月20日-23日,9月20日报到,9月23日离会。地点:新疆区党委办公厅干部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东风路288号)。
第四期,南京培训班。10月13日-10月16日,10月13日报到,10月16日离会。地点:南京军区华山饭店(南京市龙蟠中路81号)。
四、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