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在生态建设过程中,要特别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在生态修复过程中,要重视生态的自然恢复和修复,优先保护天然植被,不得以生态建设为名,无视自然生态规律,人为植树造林或毁林造林从而破坏生态。
8.保障城市环境安全的主要任务
按照全防全控的思想,针对本市环境安全涉及的领域和对象,提出加强风险防范,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的任务措施。
8.1建立全防全控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调查并确定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识别出重点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点、敏感区域和敏感行业,建立信息动态更新的管理机制。
落实企业防范风险主体责任,从源头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防范处置能力。建立管理机制,重点突出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企业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搬迁、以及关停等措施。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要包括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等内容。
8.2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此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深度处理、提标升级、行业整合、园区化管理等方式综合防治重金属污染。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逐步解决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提升重金属污染源监管水平。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建立并实施完善的监管制度,提高重金属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8.3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调查城市使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建立管控清单,制定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的物质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若有化工园区的城市,要制定化工园区环境监管与风险防范的措施。
制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的相关监管制度,提高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措施方案。
8.4加强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
根据城市具体情况,制定确保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的方案。提高运输、储存和使用中的监管水平,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核设施和重金属污染企业的城市,还应提出相应任务措施。
9. 提升环境监管服务水平的主要任务
针对城乡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主要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统筹加强城乡环境管理,完善监管能力,严格落实主要环境管理制度,鼓励全民参与社会行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率的任务措施。
任务措施应至少包含以下重点内容:
9.1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城市及所辖区域内区(县)、县级市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
环境保护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及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标准化建设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专项要求),根据城市实际需要制定规划。市及其所属县均达到分级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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