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
(4)环境保护部《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环办〔2011〕3号)
(5)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环办〔2011〕11号)
(6)地方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等
以上文件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4.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全市域。
4.3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为规划编制的前一年,部分数据可用历史数据进行补充。
规划时限不低于2年。任务艰巨、时间较长的规划,可分近期、远期进行分阶段设计。
4.4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创模作为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契机和平台。要根据不同城市的类型、发展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创模的难点、重点、特点,提炼出符合城市特征的指导思想。
4.5基本原则
规划应着眼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密切结合城市特征,努力解决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一般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1)因地制宜,便于操作。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城市所处区域流域、规模类型、环境特征和发展特征的不同,探索富有地方特色的创模道路,找准重点和难点,科学制定目标指标,提出切实有效的任务措施,确保资金投入成效。
(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对创模指标差距进行系统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谋划解决方案,集中力量持续改进未达标指标,同时巩固提升已达标指标,确保考核指标按照技术要求全面达标。
(3)统筹兼顾,共同参与。规划应统筹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提升环境治理、环境建设与环境监管水平,统筹改善环境质量与提升文化品位,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建立持续改进环境质量的长效机制,优化规划实施机制,设计政府牵头,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模式。
4.6目标指标
参见创模指标及实施细则,具体指标包括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等四类,列表表述规划时段和目标,并注意区分指标内涵中城区、市辖区与全市域的关系。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增加特征性的指标,补充指标主要考虑以创模为契机,紧扣国家环保重点工作,对推进城市全面可持续发展起关键作用的指标。
4.7战略重点
基于以上分析,从宏观层面、系统角度,明确创模的基本思路、总体框架和战略导向,明确各项任务的优先序列,明确创模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以及重大行动。
5. 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主要任务
针对城市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资源能源利用,提出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促进城市布局优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节能降耗等方面的任务措施。
任务措施应至少包含以下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