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演练参与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地更新等,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 文件归档与备案
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总结报告、演练评估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5.5 考核与奖惩
演练组织单位要注重对演练参与单位及人员进行考核。对在演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要求参加演练,或影响演练正常开展的,可给予相应批评。
6 附 则
6.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地震应急演练实施细则或专项指南。
6.2 名词解释
(1)地震应急演练。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等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据有关地震应急预案,模拟应对地震事件的活动。
(2)政府演练。指各级政府组织的地震应急演练。
(3)部门演练。指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地震应急演练。
(4)企事业单位演练。指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事业和团体等单位组织的地震应急演练。
(5)基层组织演练。指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的地震应急演练。
(6)桌面演练。指参演人员利用地图、沙盘、流程图、计算机模拟、视频会议等辅助手段,针对事先假定的地震事件,通过场景再现、信息注入,讨论和推演应急决策及现场处置的过程,从而促进相关人员掌握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提高指挥决策和协同配合能力。桌面演练注重程序的讨论和推演,通常在室内完成。
(7)实战演练。指参演人员利用应急处置涉及的设备和物资,针对事先设定的地震事件及其后续的发展情景,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实战演练通常要在特定场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