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组。参与设计演练方案,负责与演练参与单位以及本单位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控制组。参与设计演练方案,在演练实施过程中,负责向演练人员传送各类控制信息,引导应急演练进程按计划进行。
宣传组。负责设计演练宣传方案,整理演练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和开展新闻发布等。
3.1.3 保障部
负责设计演练保障方案,协调演练所需物资装备,购置和制作演练模型、道具、场景,准备演练场地,维持演练现场秩序,保障运输车辆,保障人员生活和安全保卫等。
3.1.4 评估组
评估组可由上级部门组织,也可由演练组织单位自行组织。负责评审演练方案、设计演练评估方案、编写演练评估报告,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及时向演练领导小组、策划部和保障部提出意见、建议。
3.1.5 参演人员
包括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有关应急部门(单位)应急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公安消防、矿山和危化品救护、紧急医学等可从事地震抢险救灾队伍,以及各类工程抢险救灾队伍、地震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众(学生)等。参演人员承担具体演练任务,针对模拟地震事件场景作出应急响应行动。有时可使用模拟人员代替未参加现场演练的单位的人员,或模拟地震事件发生过程中,如释放烟雾、气体泄漏、电力中断、被压埋群众等。
3.2 制定演练计划
演练计划由策划部制定后报演练领导小组批准。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演练目的,明确举办演练的原因、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等。
(2)分析演练需求,在对事先设定地震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需演练的科目、需演练的人员、需锻炼的技能、需检验的设备、需完善的流程、需磨合的机制和需明确的职责等。
(3)确定演练范围,根据演练需求、经费、资源和时间等条件的限制,确定演练类型、等级、地域、参演单位及人数、演练方式等。
(4)安排演练准备与实施的日程计划,包括各种演练文件编写与审定的期限、物资器材准备的期限、演练实施的日期等。
(5)编制演练经费预算,明确演练参与单位的任务和经费。
3.3 设计演练方案
演练方案由策划部和保障部共同制定,主要内容包括:
3.3.1 确定演练目标